在 5.1 版本系统中,工作单(Job order)与销售合同(Sales contract)承担着不同的业务功能:
工作单是后续算料、采购以及生产活动开展的依据。侧重于生产环节的具体组织与执行。
销售合同主要用于记录客人订单相关信息,将相应的款式与船期进行归拢整合。销售合同与备料与生产活动没有直接的执行关联,主要用于跟踪订单交付、船务走货情况以及核算订单利润等。
不论是大货订单还是提前备货,当有任何备料与生产需求时,都可先录入工作单。
每个工作单仅对应一个款式,一个款式下可设置多个船期。
• 已有款式:若该款式已在款式库中存在,可直接选择。此时,款式的基本信息,如颜色、尺码等会自动带入工作单。在工作单中对款式基本信息进行修改,如新增颜色或尺码,款式库中的信息也会同步更新。
• 新款式:若款式库中无此款式,可在工作单中直接录入。完成工作单保存后,该款式将自动同步添加至款式库。
船期录入的方式与低版本一致,不再赘述。
当船期被加入到销售合同中后,会在左侧导航栏的船期标签后,显示对应的销售合同编号。
销售合同用于记录客人订单。每个销售合同可包含多个款式,且每个款同样可有多船期。但销售合同必须从已录入的工作单中选择船期添加,不能自行新增款式或船期,也不能修改款式信息或船期信息。
销售合同中主要需要补充录入的信息有:客户,客户订单编号以及价格。
与低版本不同的是,5.1版本中每个款式可录入多个价格表(price table)。
每个船期可选择应用不同价格。也可勾选“默认价格”,当船期没有手工设置价格时,会自动应用“默认价格”。
在左侧导航栏中,每个船期标签后,会显示对应的工作单编号。
不论工作单进行到哪个环节,都可以将船期从销售合同中移除,并加入到其他销售合同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