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去30天新增的打样款式数量,分别根据客户与成衣类型汇总查看。
待交付样衣件数的帐龄分析,分别汇总未来7天内,14天内,30天内,以及超期7天内,14天,30天内的待交付样衣件数。
在过去365天内创建的销售单(不含状态为取消的销售单),按客人,汇总订单金额(金额换算成基础货币)。
船运日期在本周的周一起至未来二十八天内的销售单,按船期所属周数,汇总订单数量。
在今年与去年创建的所有销售单(不含状态为取消的销售单),按月汇总订单金额(金额换算成基础货币)。
在过去365天内创建的销售单(不含状态为取消的销售单),按成衣类型汇总订单金额(金额换算成基础货币)。
在过去4周内创建的采购单(从周一到周日算为一周),按创建日期所属周数汇总采购金额(金额换算成基础货币)。
预计收货日期在未来7天内的采购单(不含状态为取消或完成采购单),按天汇总采购单数量。
在最近三个月内创建的采购单(不含状态为取消的采购单),按供应商汇总采购金额(金额换算成基础货币)。
预计到货日期在今天之前的采购单(不含状态为取消或完成的采购单),按供应商汇总采购未收数量,按汇总数量取前10。
在今年与去年创建的所有采购单(不含状态为取消的销售单),按月汇总采购金额(金额换算成基础货币)。
实际送货日期在今天之前的加工单(不含状态为取消或完成的加工的),按工厂汇总未收数量,按汇总数量取前10。
实际送货日期在未来7天内的加工单(不含状态为取消或完成的加工的),按天汇总加工单未收数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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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送货日期在过去1个月内的加工单(不含状态为取消的加工单),按完成和非完成状态,计算交货延迟天数(非完成状态以当前日期和实际送货日期计算实际送货日期;完成状态以最后一次收货日期和实际送货日期计算实际送货日期), 根据“超期3天内”/“超期7天内”/“超期7天以上”,分组汇总加工单交货超期次数。
实际送货日期日期在未来3个月内的加工单(不含状态为取消且加工类别为非特殊工艺的加工单),按工厂汇总加工数量。
实际送货日期在过去30天内的加工单,计算每个款式未收货数量,取其中数量最多的5个款式。
实际送货日期在过去30天内的加工单(不含状态为取消的加工单),且处于非完成状态或者最后一次收货日期晚于实际送货日期, 根据加工类别分组汇总交货超期加工单的数量,取其中最多的五个加工类别。
在过去180天内创建的且状态为过账的船务文件,并且应收日期(根据船务文件的文件日期和付款周期计算)在本周周一起至未来八周内的,按周汇总发票金额(金额换算为基础货币)。
应付日期在本周周一起至未来八周内的且状态为已批核的请款单(其余应付日期在本周周一之前的请款单金额汇总为“逾期”),按周汇总应付金额(金额转为基础货币)。
在今年与去年创建的且状态为过账的船务文件,按月汇总订单金额(金额换算成基础货币)。
在过去365天内创建的且状态为过账的船务文件,按客人汇总发票金额(金额换算成基础货币),取金额最高的前10位客户(排除客户为空的数据)。